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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未知 作者:创始人 发布时间:2023-05-05 15:01:45 浏览次数:0

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体现学校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在校期间安心学习,解决生活困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我校部分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

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对象:在我校注册就读,根据《学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实施办法》,经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临时发生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学业的学生。

特殊困难补助由学校奖助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学校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临时生活补助:

1.资助标准及比例:每个学生每学年 500元,最高资助比例按学校学生总人数3%每年春季学期统一组织申请。

2.资助条件:持有低保证、五保户证明、特殊困难职工证明、烈士子女、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家庭严重受灾、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意外变故导致家经济特别困难,以及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签发的经济困难证明等。

3.获得建档立卡生活补助及省、市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能重复享受生活补助。

专项补助

(一)节假日慰问金

1.资助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一次性资助每个学生200-500元。

2.资助条件:近两年内因家庭严重受灾,导致房屋倒塌或家庭成员伤亡;近两年内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突发意外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重大疾病或重大伤亡事故救济金

学生本人在就学期间发生重大疾病或意外伤亡事故所发放的救济金。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额度最高为2000元。该项资助不能与学院医疗助困基金重复享受,只能按最高标准选择其中一项资助。

 

 

                            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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