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特殊学生考试压力,促进特殊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制定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严格管理、控制次数
1.学校严格控制统一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三至五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2.学校和班级不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3.学校按计划组织教学,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
二、科学命题、确保质量
1.学校考试命题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2.切实提高命题质量,试题命制既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三、规范考试命题管理
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
四、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学校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ABCD共4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特殊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特殊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特殊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五、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特殊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特殊学生。要完善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特殊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特殊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特殊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特殊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特殊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六、完善管理监督机制
建立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教师的依据。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教师追查问责,列入师德考核。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特殊学生开展或与学校教师联合开展考试。学校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特殊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为促进特殊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