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听评课要求
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听评课要求
听课、评课是学校教学活动中最常规的活动之一,它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有检查、指导、督促、评估等作用,搞好听课、评课活动既能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又能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为使听评课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听评课要求
1.教研组长提前通知被听课教师,执教者按照课程计划准备活动。
2.组内的听课活动,教研组长可组织组内的空班教师一同参与,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3.听课老师要按时参加听课活动,不能迟到、早退,教研组组长做好出勤记载。听课时,教师应保持安静,不能交头接耳。
4.每位教师每月的听课数量和记录反馈的质量列入每月工作考核。
5.课后教研组长组织听课教师共同研讨,给与执教者书面的反馈意见。
二、听课数量要求
领导干部听评课:校级领导、中层领导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
教研组长听评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教师听评课:不满5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20节;5年教龄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
1.教龄5年以下教师一周听课2节以上。
2.教龄5年以上(含5年)教师一周听课1节以上。
3.教研组长1半个月听遍全本组课。
4.中层及以上听课:各科室正副主任每周听课1节以上(学生发展中心主任含听班会课)、校级领导每周听课1节以上。
说明:以上听课,身兼多职教师以最高听课数量为准。
三、听课记录规范
1.听课记录各个项目填写清楚。
2.评价要详细,缺点不少于2条,优点不少于2条。
3.优缺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价:
(1)讲课重难点详略处理情况。
(2)课堂互动,学生反映情况(必有)。
(3)教师个人素质表现。
四、听评课量化细则
1.听评课次数不够,少一次扣1分。
2.优缺点不符合要求扣1分。
3.环节(周测、日期、听课人、备课组、授课人、科目、班级、节次、课题、教学内容、点评、总体评价优缺点、思考与感悟)不完整每项扣1分。
4.未按时上交扣1分。
5.无教务处不定期抽查、期中、期末检查盖章扣2分。
6.日期与课表对不上,与调课记录对不上扣1分。
7.两个听课人认定内容为抄袭的扣2分。
8.听课记录与班级听课记录对不上扣2分。
聊城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3年3月13日